本研究認為,催化燃燒廢氣處理設備是一種典型的氣-固相催化反應,借助于催化劑將反應的活化能降至200~300℃以下,實現無火燃燒,有機物氧化會在固體催化劑表面產生CO2和H2O,并釋放大量的熱量,在使用時,催化燃燒有哪些禁忌?下面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催化燃燒設備的機體和特殊配件應該一起使用。不經同意不得拆卸、裝配配件。不允許長期無人使用設備。脫附溫度要求活性炭在80~120℃之間,溫度過低,影響效果,過高會引起自燃。操作時如發現設備有雜音或呼吸,應立即停用并進行修理。
催化燃燒廢氣處理裝置周圍不能堆積雜物,為機器的散熱留有一定的空間,假如長時間不再使用應堵塞電源。雖然該裝置可以處理相當多的有機廢氣,但催化燃燒無法處理的廢氣卻是一種具有化學侵蝕性的污染物,建筑廢物,吸水或濕氣。因為濕氣和高溫廢氣無法處理,活性炭只能在常溫下吸附,且不可防水。如果長時間不用,則應切斷電源。